Wednesday, December 19, 2012

【你我在吵架時常犯的錯】

一對年輕的夫婦正在所租的小套房裡,為著添購新家具的事情而鬧彆扭,

女的口才犀利,男的剛毅木納,過沒多久,作老公的就已處於挨轟的態勢。

不一會兒,兩個人都嚷得精疲力盡,說不出話來,
這時前幾分鐘一直被迫採低姿態的先生忽然開口了,
他感慨地對他所愛的老婆說:
「老婆,就算妳講得全都對,但為了辯贏我,
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,值得嗎?」

「為了辯贏我,而毀掉一整個晚上的氣氛,值得嗎?」

雖是短短的幾個字,確多麼值得我們這些講求「贏」為目的的現代人~~省思啊!

我很喜歡一句名言:「有時候你贏了,但其實你輸了!」

可不是嗎?
有時候你贏了面子,但其實你輸了感情;
有時候你贏了口舌,但其實你輸了形象;
有時候你贏了好處,但其實你輸了友誼...

總之,有時候您看似贏了,實際上你卻輸了!

待人處事固然應該「據理」,但卻不一定要臉紅脖子粗地在那兒「力爭」!

理直氣「和」的態度,絕對比理直氣「壯」更易為人所接受。

這世界上有四種人:
第一種人,沒有立場,不講道理,態度也不好。
第二種人,沒有立場,不講道理,態度卻很好。
第三種人,有自己的原則,也很會講理,但表達方式卻很「衝」。
第四種人,很有立場,很講道理,溝通方式也很溫和。

如果將這四種人各配上一個形容詞,我們可以說:
第一種人,是徹底的「可憐人」,因為他將一無所有。
第二種人,是鄉愿型的「濫好人」,因為他實在缺乏立場。
第三種人,是橫衝直撞的「機器人」,因為他雖然邏輯無礙,
卻不懂與人相處的藝術。
第四種人,是「最可愛的人」,因為他們就是像天使一般。

在這個世界上,唯有成為「第四種人」,您才會是一個真正的贏家!

在人際互動間,您會顧此失彼嗎?
您常「看似贏了,但卻輸了」嗎?
實在值得您深思咀嚼之。

做人不講理,是一種缺點!
做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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